【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叶林通讯员冯永辉)自从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后,关外一些区、镇医院接诊病人时,在反复化验检查之后,诊断书上使用最多的四个字是:“建议转院”。
病人被折腾得够呛
宝安区王老伯日前吃晚饭时突发脑溢血,被家人送到某镇人民医院抢救。王老伯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该医院经过CT等项目的检查后,确定需要做开颅手术,本来,该医院有这个能力,可医院又对王老伯进行了血压、血糖、肝功能、血常规等方面的检查,发现王老伯除了脑溢血之外,竟然还有高血压、糖尿病,经过几个医生一系列检查,时间已过了几个小时。医生们因为害怕手术引发其它疾病,仍不敢决定治疗方法。在王老伯家人的一再催促下,医生们又用电话请来医院负责人。负责人来了后,经过和医生们开会商量,结果是请王老伯家人尽快将王老伯转送到市级大医院去。该医院的这种答复,将王老伯的家人气得半天说不出话。
医生:现在的病人不好侍候
为了尽量少承担医疗救治中的责任,不少中小医院的医生都变得谨小慎微,在看病时首先尽可能多的开出各种化验单、检查单,反复会诊讨论,所有可能会发生的并发症、合并症、意外情况等,都要先向病人家属反复交待、签字、按手印,只要病人家属稍有迟疑,任何带点风险的检查和手术医院就通通都不做了,只改为四个字———建议转院!
对于这些行为和举动,部分医生认为他们也有难处。一位在某镇级医院担任外科主任医师的医生对记者说:“有什么办法呢?以前的病人对医生百分之百的信任,而现在的病人不那么好侍候了。对治疗过程稍有点不满或疑问就大吵大闹,就说是医疗事故,嚷着要法庭上见。”
患者:医生在推卸责任
患者刘先生偶感风寒,到宝安某镇人民医院诊治时,医生给其检查、打针、输液后,医院还要求他马上住院。刘先生问医生能不能开点药回家去吃,哪知医生很严肃地回答说:“万一你在家里突然出现大咯血怎么办?你不住院就签个字吧,后果自负。”对于医生这样的态度,刘先生认为是推卸责任的表现。刘先生说,“病人在遭遇病痛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能找到一个尽职尽责的医生,早点解除我们的病痛,又有谁进医院是为了去专门找医生的碴子想打官司的呢?准备打官司的毕竟只是个别少数患者的想法,而这不应该让所有病人都受到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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