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戴上“绿帽子”——恼恨!捉奸在床——愤怒!
33岁的范某,这股难以抑制的怒火,最后竟是通过菜刀“发泄”在了奸夫张某身上。为此,他自己也不得不付出沉重的代价:日前,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今年4月30日晚上,四川人范某发现妻子在流水苑农贸市场二楼的一个房间与人通奸。顿时火冒三丈,踢门而入,顺手拿起放在桌上的菜刀,就朝与他的妻子通奸的张某身上砍去。张某的右上臂、右大腿及膝关节等多处被砍伤,经鉴定构成轻伤。
鉴于张某有一定过错,范某自己也有悔罪表现,法院才依法对范某从轻处罚并适用了缓刑。
捉奸,本身是个无奈之举,但像张某这样头脑不冷静,无疑只会使自己雪上加霜。这对那些类似的被戴了“绿帽子”的丈夫或妻子,都将是很有益的警示。其实,当你不幸有此遭遇,捉奸后的首选,理应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头脑一热动起粗来,只会给自己惹来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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