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迎莉)11月25日本版《“把工钱给我们,我们要回家!”》一文见报后,引起读者广泛关注,纷纷来电话谴责雇佣、虐待童工的行为。太平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对鸿鑫制毡厂进行了查处。
据了解,当夜,记者走后,王老板匆匆将董军、肖金艳等6人转移出去,强行按每月一律300元工资结算,并七扣八扣,有的给1000元,有的一分不给。随后,将他们拉到哈站, 便扬长而去。
但是,王老板还是没有逃脱应有的处罚。据太平区劳动监察科负责人说:依据《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第20、19条之规定,对其雇佣3名童工的行为罚款1.5万元;对其未签订劳动合同行为罚法人1000元、罚厂家400元。
劳动监察科还为没有离哈的打工仔龚仕保、打工妹何正香讨回了工钱和节假日加班费及每天超时4小时的加班费,同时,也为先走的6个打工仔讨回了所差工资和加班费。
日前,即将登上回家列车的龚仕保、何正香给本报送来感谢信,他们激动地说:“感谢党报记者为我们讨回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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