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合肥人刘国柱在发家致富的道路上,动过不少“歪点子”,也曾为此付出代价。1993年,他因贩运国家货币罪被判刑4年。但他不思悔改,欲将“生意”做大,并将妻子也拉下了水,夫妻俩虚构事实,隐瞒“佳州花园”工程真相,利用合同诈骗8名受害人的钱财达20万元。日前,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院已一审判处刘国柱及其妻有期徒刑11年、6年,并处罚金2万元和1万元,同时追缴非法所得20万余元。
据悉,2000年9月至11月,刘国柱以中国对外南方建设总公司二十公司第八分公司的名义(未注册),与合肥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签订了两份总造价达9270万元的承建“佳州花园”40幢高级别墅、120幢复式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交给该公司经理数十万元的工程保证金。而所谓的“佳州花园”,其实是一个无土地使用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未办报批手续的违法违规工程。随后,刘国柱在八公司无法注册的情况下,又以未注册的中国对外南方建设总公司十九公司的名义,向外转包“佳州花园”工程。从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刘国柱及其妻在明知挂靠的公司未注册,不能对外签订合同、工程不能开工的情况下,采取与受害人签订“内部工程施工协议书”手段,以收取“工程优良保证金”、“图纸费”为名,骗取8名受害人现金约20万元。(丁爱民 孙永祥 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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