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淳农民朱老汉年已66岁。今年3月,老汉应一个朋友的要求,赶到离家数里外的高淳淳溪镇玉泉广场搭识了一名卖淫女,帮朋友谈好嫖宿费为100元后,即将卖淫女带到那个朋友家中供其嫖宿。朋友为感谢他,付了10元钱跑腿费。案发后,朱老汉等被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朱老汉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其是初犯和偶犯,从轻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晓头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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