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下午,萧县无业青年宋涛因犯盗窃罪,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悉,今年4月,他窜到合肥市桐城路一家信息产业公司,将一部价值1.48万元的笔记本电脑盗走。今年5月5日下午,宋涛在同学夏某家玩耍,走时竟将夏某的一部“西门子”手机盗走,还顺手“拿走”50元钱,后来,他还给夏某一部手机。他甚至连正在住院的朋友孙
经查,宋涛在1998年6月曾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瑶诉 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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