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潍坊12月9日讯 (通讯员 姜浩 记者 刘炳文)男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女方婚后发现实情后愤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
当事人朱某与一女子于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12月25日登记结婚。婚前双方因接触时间短暂,相互缺乏了解,加之朱某有意隐瞒其精神病史,女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确系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法正常工作及生活,也无法维持正常的夫妻关系,判决原被告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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