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雷鸣 冯书文 陈奋翔)本报12月10日关于安康市汉阴县双乳中学一女学生遭老师蹂躏数月,父亲闻讯刀砍恶师,进而又引发女学生羞愤自杀未遂悲剧的报道见报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一方面对翠翠及其家属表示同情,更多的是对教师沈某的强烈谴责和愤慨,而同时大多数读者更想知道:法理何在?难道“调解”能抚平少女心灵的创伤?
老师公然在校园内对当时年仅15岁的女初中生翠翠实施性侵犯长达7个月之久而酿成系列悲剧,实为罕见。记者在采访过程,曾不止一次的听到学校、镇政府、派出所的有关领导谈到:当事人之间曾几次调解未果,因为翠翠的父母要求的赔偿金额与教师沈某愿出的金额相差5000元(前者要求赔偿45000元,而后者只愿出40000元)。在近一个多月“调解在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学校、派出所才只好将此事移交司法及文教等部门处理。翠翠的母亲告诉记者:学校、镇上已经调解了几次,沈某只给4万元,而且还要把教师工职保留住,不同意,学校、镇上就把此事推给了县上,而迄今却一直还没有一个结果。
那么,学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什么会来主持这一“调解”呢?记者从采访校方、镇政府及派出所的相关领导时,都首先要问记者“到过镇政府没有?”而且学校领导还亲自当着记者的面向镇政府领导请示是否接待?这当中究竟有什么“良苦用心”,记者不得而知。
目前,令翠翠家长感到迷茫不解的是,上线路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震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汉阴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多次亲临案发现场,督促公安机关尽快调查此案,但时至今日,距案发已近50天,沈某依然“下落不明”,当地有关部门多次欲“调解”了结此事。翠翠的父母他们更不明白:难道沈某的行为还构不上犯罪吗?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踊跃投票“双十”企业精英评选,中华企业管理英雄向你亲授商机!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