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潍坊12月10日讯(通讯员 张敏洁 记者 刘炳文)为让弟弟乙从文早日结婚,姐姐乙海燕竟先骗后逼,使一未成年少女被两次强奸。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乙从文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乙海燕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6月,乙海燕约同在深圳打工的16岁女青年魏某一起来到潍坊,一起住在其父的租 房内,二人同住一室,后乙海燕、乙从文与其父图谋让魏某嫁给乙从文为妻,魏某不同意,三人就想“生米做成熟饭”,迫使魏某同意。乙海燕向魏某言明情况后,魏某以年龄小为由反对,并提出回家,乙海燕不同意,从此与其家人监视魏某的行动。
6月15日晚11时许,乙从文之父安排乙从文与魏某共住一室,并将房门锁上,乙从文欲强行和魏某发生性关系,魏某大喊大叫,乙从文即捂其嘴。乙海燕便开门进去,对魏某进行语言威胁,由于魏某极力反抗,乙从文强奸未遂。16日上午8时许,乙从文趁魏某睡着之机,将门反锁,采取卡脖子、捂嘴等手段,将魏某强奸。18日晚12时许,又以同样手段再次将魏某强奸。23日早上,魏某向安徽老家打电话求救,次日,魏某老家的魏绍勤来潍报案,抓获了乙从文姐弟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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