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购买的商品房,可直到办理产权证时,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近日,愤怒的哈市香坊区通站小区居民们上书至本报,投诉“天林”、“博顺”两个开发公司售房欺瞒的行径。
居民们陈述,他们于2001年购买了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通站小区一街区五号楼商品房,这里是由哈尔滨市天林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博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他几家公司共同开 发建设的。居民在购房时,开发商从未向他们说起这里是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房屋的价格也是商品房的价格。2002年11月,当开发商为居民们办理房产证时,居民们却发现他们当时明明签订的是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交的也是商品房的价钱,可是只能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
不明就里的居民们搞不清这两种住房有什么区别,他们找到有关部门咨询后震惊了:开发商瞒天过海带给他们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在房屋使用及转让等多项权利上,他们将受到严格的限制。
居民们愤怒了,他们多次向开发商提出抗议,但均被开发商用不理不睬打发了。无奈之下,居民们只能求助于舆论的监督,来讨回属于他们自己的权益。
居民代表对记者说,他们将会继续与开发商交涉,同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开发商瞒天过海的欺骗行为。必要时,他们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本报记者张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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