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邢春富 于春华)一对夫妇穿越铁路道口时强行抢行,被急速驶来的火车撞死。日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索赔案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被撞死的夫妇属于违章行为,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2002年3月24日15时38分,李某驾驶车牌号为京B25962的拖拉机,沿着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当穿越京承线小唐庄至统军庄之间78公里处的一处平面交叉铁路道口时,拖拉机与420 86次货物列车相撞,李妻当场死亡,李某也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亲属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北京铁路局赔偿其医疗费、丧葬费、抚养费总计20多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事发地点为无人看守道口,没有信号灯、栏杆和看守人员,这要求一切车辆自身负有安全通行的注意义务。李某在通过该道口时,没有按规定“一停二看三通过”,而是未顾自身、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火车通行的安全,强行抢越道口。李某的行为属于违章通行,对该交通事故负有完全责任,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属于其自身原因所致,与铁路部门无关。据此,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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