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9日下午,原黄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政委兼第一看守所所长吴文胜(一级警督),被大冶市法院一审以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其所在单位违法所得桑塔纳小轿车一辆和现金2.9万余元被处以没收。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10月9日,原黄石下陆区鑫昌实业公司经理高某因涉嫌犯罪被逮捕、羁押于黄石第一看守所。羁押期间,高向时任看守所所长的吴文胜反映想留所服刑, 并许诺给该所赠送一辆小轿车。吴即安排副指导员邵某(已判刑)向高提出交看守所13万元。
1996年12月20日,高因犯销售伪劣商品罪被黄石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7年1月25日,法院下达高某的执行通知书后,高的妻子罗某按看守所的要求,向该所交现金13万元。看守所收受后用于购买桑塔纳小轿车一辆,花去10多万元,余款近3万元作为看守所收入入账。
随后,吴和邵以高有病为由将其留所服刑。1997年9月24日,高被批准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至1999年11月29日被收监。(通讯员光灿 特约记者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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