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一日电京城一女士盆腔内的“肿瘤”竟是三十四年前手术时留下的纱布。近日北京东城法院审结
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医患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医院将一次性赔偿患者七万元。
一九六八年,原告吴女士因病到被告北京市某医院手术治疗。术后不久,吴女士就出现腹部疼痛等症状。她四处求医
却未见好转。二00一年十一月,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诊断她盆腔内有异物,怀疑是肿瘤。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吴女
士再一次进行手术治疗。结果手术时发现所谓“肿瘤”实际上是一团纱布。
据今天的北京青年报报道,由于吴女士只在三十四年前在被告医院做过手术,因此她肯定纱布是被告医院的医生在手
术过程中遗留的。在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吴女士将被告北京市某医院告到法院。
庭审中被告医院承认吴女士所述的事实,同意当庭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部分损失。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
成协议:被告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吴女士人民币七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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