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安徽省淮南市对物业小区开展公共秩序维护有关费用问题又有新规定,各小区应拿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收入的25%以上用于小区治安防范。
去年以来,为了加强和规范物业小区的管理,弥补物业小区日常管理工作费用不足,该市物价局陆续调整了一批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业管理中的费用矛盾。但新的标准执行后,有的小区服务没有跟上,特别是小区内的治安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偷盗现象还时有发生,业主强烈不满。
为了促进小区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该市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规定:凡是“公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标准(含卫生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在0.15元以上的小区,其公共秩序维护费用从综合服务费中支出,不得另行向住户收取;为了确保小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的开展,各小区应拿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收入的25%以上用于小区内治安防范,专款专用,确保住户安全。(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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