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日,安徽省首例因“试管婴儿”手术失败而导致的人身赔偿案,经芜湖市新芜区法院调解,以被告赔偿全部医药费而画上句号。
原告李某某与丈夫婚后一直未孕,去年12月11日到弋矶山医院治疗,应门诊医生要求到该院生殖科研究所进行“试管婴儿”手术,截至今年4月22日,原告先后多次在该院做手术,均告失败。为此,原告先后花去了医药费2万多元,还遭遇5个多月的手术痛苦。原告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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