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2日电 昨天,一位刘姓女士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辽宁锦州某区法院,以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要求与丈
夫王某离婚。
据辽沈晚报介绍,刘女士的丈夫王某是一个生意人,有一个效益不错的企业,两年前,王某与比自己小10岁的刘女
士结婚。去年夏天,一次王某在回家的时候,正巧遇到刘女士与自己的高中时一名关系不错的男同学通电话。可能因为刘女士
在电话里谈的时间长了 一点,王某十分忌妒。
过了几天,王某与沈阳的一家监控设备公司联系,要给家里安装防盗系统。可在安装的时候,刘女士发现施工人员竟
把摄像头等设备安装到了一些很私密的空间,如卧室、卫生间等。而自动录像设备会在有运动物体的时候,自动开始录像。
从此,刘女士就开始每天在这种可怕的监视下生活,每天下班回家,客厅的录像头自动开启,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刘
女士很多极其隐私的活动也会被记录下来。刘女士长期心情忧郁,身体状况明显下降,不堪忍受。在经过详细的咨询之后,她
毅然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起诉。(常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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