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石瑞)打赢了官司,法院也已执行回了欠款,可原告冯某却在发放执行款时咆哮公堂,辱骂法官,结果被法院处以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家住西安市未央区三桥镇五一村的冯某曾给某包装厂供煤,该包装厂欠其煤款19300余元,冯某遂将包装厂告到法院。今年7月,未央区法院判决包装厂给付冯某全部煤款,并承担诉讼费。冯某随即申请执行,经努力,未央法院执行法官将包装厂欠冯某的煤款、诉
12月4日,法院在给冯某发放执行款时,冯某提出他对延期付款部分的利息有异议,认为利息计算太低。法官让其举证时,冯某便用下流语言辱骂法院领导和执行法官。当法官劝阻时,冯某脱掉外衣,声称要与法官“开练”,并将劝阻的法官左手抓伤。
当天,未央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冯某作出上述处罚。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踊跃投票“双十”企业精英评选,中华企业管理英雄向你亲授商机!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