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借款久拖不还
成都市民张琳和李少平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多年,他们不但是很好的同事,而且还是邻居。1998 年6月,李少平“下海”开办了一家公司,向张琳借钱。张琳将自己和老公的积蓄5万元借给了李少平。在欠条上,李承诺两年内归还,并按银行规定支付利息。钱借走后,李少平常给她“汇报”:“公司经营顺利,很快就可以还钱了。”还款期限到了后,张琳去敲 李少平的门,才发现李早已将房子卖掉,搬到其他地方去了。张琳情知不妙,在此后一年时间里,她想尽多种办法,终于“侦查”到李少平的住所。可李说:“公司垮了,要钱没得,要命有一条。”
要钱无果曝光“老赖”
张琳就还款事宜多次和李少平协商,可李就一句话:“没钱。”而此时,张琳年迈的母亲卧病在床,女儿又上大学,急需用钱,其丈夫也给她施加压力:“你放出去的钱,你必须收回来,否则离婚。”因此,备感无奈和气愤的张琳想出一“招”:今年10月下旬,张琳在李少平住所周围以及其原来单位张贴了10多份告示,她在告示上贴出了李的照片,并写上:“李少平是大骗子”的内容。“我收不到钱,也要出这口气,同时提醒其他人不要再上骗子的当。”
律师调解:债主做法不妥
就在张琳准备进一步将告示范围扩大时,她接到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彭商建打来的电话。彭律师告诉张琳:李少平认为其个人名誉因告示受到侵害,决定将她告上法庭。昨天,彭律师将张琳和李少平叫到一起协商,他指出,张琳张贴的告示是在李少平没有按约定归还借款情况下所为,字条中言词也是张基于李不守信誉的事实形成认识而得出的评价,并未超出普通人合理的理解范围。所以,张的行为不构成对李的名誉权侵害。但他同时指出,张琳应该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其做法不够妥当,应立即停止。
最后,张琳接受了彭律师的意见,表示不再张贴告示;李少平也表示放弃起诉,并在一年时间内归还借款。记者赖永强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踊跃投票“双十”企业精英评选,中华企业管理英雄向你亲授商机!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