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电近日,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对以肉刑致人重伤的两名民警王某某、陈某某依法做出惩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缓刑3年。
1996年9月上旬一天晚上,时任淮安市某派出所副所长的王某某和身为民警的陈某某及季某某(另案处理),在 对涉嫌犯盗窃罪的嫌疑人徐某某审讯过程中,为使徐某某能够彻底交代其单独及合伙盗窃的事实,对其施行肉刑,季某某用夹 报纸的铁夹模夹住徐某某鼻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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