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12日讯(通讯员任宝轩记者蒋卫阳)人保浙江省分公司今天正式对外宣布: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主制订的机动车辆保险改革方案,已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人保”将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车险条款体系,广大消费者将是此次改革的最大和最终受益者。
“人保”是国内首家车险改革方案获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新条款与以往最大的不 同之处是,彻底改变了过去车险“一个条款打天下”的状况,而是依照不同被保险人及地区情况,根据客户的风险特征和实际承受能力制订出不同的条款,体现了差异化经营的思想。按照新方案,有较完善保养、维护制度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以及家庭用车,车险费率将有明显下降;而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货车等营运车辆,车险费率将会提高。在新方案中,家庭用车费率按使用年限在1年以下至9年以上,分成10类,其中车险费率下降最多的可达30%。
据介绍,新的车险条款体系包括按照客户种类和车辆类别划分的家庭自用、非营业、营业汽车条款,按车辆类型划分的特种车辆、摩托车、拖拉机专用条款,不分客户群和车辆类型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及附加险,同时还设定了单独的第三者责任险。新的产品中增加了车身划痕损失险、特约救助险等附加险种,力求按照市场和客户不同需求,提供尽可能多的选择和量体裁衣式的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新条款中还首次规定了“保险人的义务”,更好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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