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500多元现金不翼而飞,面对丢钱同事的怀疑目光,她两次脱去身上的衣裤,让其搜身。虽然事情已过去两日,这名姓邹的售货小姐仍觉得委屈。两度脱衣自证清白的邹小姐,前(11)日在其上班的成都石人南路一服装专卖店外,向记者讲述了委屈一幕。
500多元现金丢了
前日晚9时许,同事周某和冉老板一同来到店里,随后周发现自己挂在里屋墙上的黑色背包好像被人动过,打开一看,内装500多元现金的钱夹空了。周某气愤地从里屋冲出来,把店里的每件衣服都翻了个遍,但什么也没发现。第一次脱衣自证清白由于邹小姐一整天都待在店中,自然难脱干系。为证明自己清白,她倒出包内所有的东西让周某检查。夜里11时左右,她又陪周某到石人派出所报案。当问及谁最可疑时,邹小姐说,因为停电,店内光线较暗,有可能是前来买衣服的人拿走了这500多元钱。而周某却在一旁意味深长地说了句,“那也说不定就是买主。”此话一出如同晴天霹雳,猛击邹小姐的自尊心,她鼓足勇气说:“既然你一直怀疑我,那我主动配合你搜我的身。”于是,两人来到一个空房间里,邹小姐表情木讷、手脚僵硬地脱下外套、毛衣、外裤和鞋子,全身上下只剩贴身衣裤。当她看到周某的目光注视着她的鞋子时,又主动蹲下将鞋里的鞋垫抽出,当然,鞋子里面什么都没有。就在邹小姐蹲下身准备穿鞋时,周某竟也随她蹲下,用手隔着棉毛裤在她的裤腿上捏了好几处。此时,邹小姐再也忍受不住了,她的泪水夺眶而出。第二次脱衣再证清白凌晨1时许,二人回到专卖店。此时,邹小姐才得以上厕所。之后,为了让周某不再产生新的疑虑,她再次在其审视的目光下,重新脱掉自己的衣裤……早报记者李媛
律师见解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程守太律师:从法律角度讲,邹小姐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脱衣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是通过公安机关的介入,来调查清楚事件的真相。此外,在邹小姐脱掉衣裤时,同事周某对其进行搜身,邹小姐也采取了默认的态度,但周的行为并没有构成侵犯名誉权,因为事件没有发生在公开场合,在公众中没有造成影响。只是邹小姐证明自己清白的行为太过激,太不理智,不过周某也没有权利对其搜身。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踊跃投票“双十”企业精英评选,中华企业管理英雄向你亲授商机!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