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养的小狗丢了,当他在昆明市景星街花鸟市场找到小狗时,交了30元钱才赎回小狗。带着“物归原主要交赎金?”这一疑问,黄先生向本报介绍了情况。 11日15时许,家住昆纺的黄先生与妻子刘女士给一岁多的爱犬“佳丽”洗澡,洗完澡的佳丽抖着毛上的水珠欢快地冲下楼晒太阳去了。18时许,黄先生下楼找佳丽时,发现佳丽不见了,黄先生与妻子在院子里四下寻找,但佳丽再也没像往天一样闻声而来。夫妇俩最后商定第二天一早再到各个花鸟市场去看一看。
12日一大早,抱着一线希望的黄先生与妻子来到了景星街花鸟市场,他们看见了他们的佳丽。正当夫妻俩为爱犬失而复得激动不已时,一卖狗人却说此狗是其11日下午花30元钱买来的,如果黄先生要将狗带走,必须还他30元钱。双方为此争执起来,黄先生报了警。在巡警的调解下,黄先生只好付给卖狗人30元钱,买回了自己的爱犬。
黄长青 赵华(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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