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7日,就读于四川农大的曾加艮想替家里减轻点负担,于是走进总府路一家职介所找工作。由于该职介所承诺在不交任何押金的情况下,为他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曾听后很高兴,当即交了140元中介费。但是,当他拿着职介所的“介绍信”到用人单位见面时,用人单位却要他交300元工作保证金。曾找职介所理论,职介所又为他安排了两个用人单位,结果都是一样。
曾感到上当受骗,便找职介所要求退钱。职介所只好把他安排在职介所内工作(注:职介所又收了他60元钱),并叫一个“老师”带他,承诺给他30%的中介费提成。一个月后,他拉了7个应聘者。一算,有300多元提成工资。然而,发工资时,职介所一分钱不给,理由是这些钱都被他的“老师”拿走了。当他称要退中介费时,职介所的人说,钱都交了,怎么还能退。昨日,曾说,他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甚至向法院起诉。实习记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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