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王德华)鄂州张女士在该市亚太超市购物时,因一件商品未付款,商家认定
其偷窃,并要“偷一罚十”。张女士认为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昨日愤而向本报投诉。
张女士称,14日晚,她在亚太超市购物时,因手上商品多,就顺手将一个标价14元的文胸放进口袋里,到付款台
忘了付款。出超市门时,监控设备报警。商店保卫人员当着众 多顾客的面指责她偷东西,要罚款10倍共140元。张女士说
,我是无意中未付款,商家为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我是小偷?罚款十倍又有什么依据?
接到投诉,记者前往亚太超市,看到超市出口就有“偷一罚十,请自律”的标示(如图)。该超市保卫科的王先生称
,这件事是他处理的。他认为,偷东西的人是不会承认自己是小偷的。超市每月有不少商品被偷,被捉的小偷有10多个。该
超市一名售货员说,如果不对偷窃者以一罚十,可能有更多的商品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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