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 记者 郭小君 原风陕西省宝鸡三和民办学院一年仅16岁的女中专生称因在校内与另一女学生因琐事发生摩擦,该学院的院长为“教训”该生竟用棍棒毒打,致使该生身体多处受伤。目前,该生已被医院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挫伤。
12月13日中午两点多,宝鸡市民赵先生及亲属4人来到本报宝鸡记者站投诉,说她女儿在学院被院长毒打。据该女生讲,她赵某是宝鸡三和公关学院2001届护理系某班学生, 12月11日晚21时许,她去学院小灶买饭与2002届新生发生摩擦,两人因言语不和便动起手来,后被同学劝解拉开,在她赵某被叫往学生处询问事情经过时,三和学院院长王建民便不分青红皂白,即用长约50厘米,直径约4厘米的木棒在她赵某身上乱打,疼痛难忍的学生便向王院长求饶,但未果。学生赵某在学生处写检查之际,院长王建民又一次用木棍毒打其肩部、腿部。之后,王院长将赵某所在的全班学生集合在该院办公室门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木棍又打了该班班长和赵某等人。赵某实在受不了,便跪地求饶。之后,院长王建民又将该生叫到学生处,在一顿训斥之后,王院长又用手掌扇了赵某,然后才让该生回到宿舍休息。
据记者采访了解,赵某表姐与另一学生家长前往三和学院看望另一被打女生,问该女生为什么不给家里说被打之事,该女生讲父亲和哥哥都不在家,怕母亲担忧。同时赵某表姐也取到了其他几位女生被打的证据。这些同学讲,他们不敢讲,马上快毕业了,不想因这事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却讲,他们挨院长的打实在是很冤枉。当记者14日采访王院长时,王院长承认打过学生,只是打了赵的屁股,他说打学生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教学纪律。而且还在次日召开的老生大会上说,以后谁再打架罚款500——1000元。本报将进一步关注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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