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雄为救人掉一条腿 被救者家庭翻脸不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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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8日06:48 北京青年报 | ||
晨报讯 3年前,一位年仅14岁的少年,在生死瞬间勇敢出手,救下了2个仅2岁的小孩,但失去了左腿。3年后,陪伴他的不是鲜花和荣誉,而是一张无人“买账”的胜诉判决书。 1999年12月4日下午1时许,凤阳县李山营村的七八个小孩在本村一户人家的院门垛处打弹子,正当他们玩得开心时,一辆失控的小四轮发疯似地朝孩子们直冲过来。才2周岁的小孩史焕焕、杨新雅惊在原地不知所措。千钧一发之际,14岁的吴保刚不顾个人安危,将史焕 事发后,小保刚被立即送到凤阳县医院,因伤势太重,当天又转到蚌埠医学院,经诊断:左股骨髁粉碎性骨折,伴血管神经损伤。因伤腿患处大面积感染,只有截肢!不久,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据小保刚的父亲吴信泉说,先是史焕焕和杨新雅两家对此事漠然置之,公然不承认史焕焕和杨新雅的性命是小保刚见义勇为所救。肇事者肖开山在付了1.7万元的医药费后就不见了踪影。 吴信泉一纸诉状将肇事者肖开山、被救者史焕焕和杨新雅一齐告上了法庭。今年4月4日,凤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吴保刚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判令肖开山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18万余元;判令史焕焕、杨新雅监护人在肖开山赔偿范围内各补偿吴保刚损失2万元。 小英雄的名誉受到了法律维护,但法院判决的赔偿金一直没能落实。吴信泉为了给孩子筹集医药费,已是债台高筑,举步维艰。吴信泉说,吴家自判决之后常遭到一些村民的排斥和刁难,小保刚也常遭到一些不明真相人的讥讽和嘲弄。今年的3月6日,被告人的家属硬是骂到吴信泉的家中,并把他打成脑震荡。 在当地呆不下去了,吴信泉只得搬到肥东,现在全家都靠他在合肥市区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 (本报记者马超群石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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