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佛山上非法狩猎 没收工具罚款三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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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8日10:21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笔者从南川市有关部门获悉,当地警方此前查处一起非法狩猎事件,妄图在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狩猎的周伦等5人受到查处。 11月20日,大渡口区周伦等5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准备在金佛山头渡镇响水村非法狩猎。次日,经群众举报,金佛山林区派出所、保护区管理机构、金山镇派出所联合出击,在响水村周家石窖将5人堵个正着。 案发后,5人如实供述了妄图非法狩猎的违法事实。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林区派出所没收了他们的捕猎工具,并处罚款3万余元。 (通讯员 郑本亮 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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