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首起私企继承权公证牵出新话题———老板遇“不测”谁来接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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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8日11:32 无锡日报 | ||
如果你是一名私营企业主,是否想过自己一旦去世,将由谁来接管企业?随着苏南私个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样的问题开始不容回避地出现,并成为决定企业能否持续稳定发展的因素。一周前,市第四公证处办理了首起因私企法定代表人死亡而产生的继承权公证,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思索。 11月下旬,锡山区某私营企业因生产运营急需一笔银行贷款,但企业业主即法定代表 公证部门说,这是一起没有争议、办理非常顺利的继承权公证,但作为私个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启示却是深远的。今后在我市,企业股权继承方面的问题将逐渐增多。 据曾为锡山、惠山两区乡镇企业办理转制公证的人员回忆,最早在转制中成为私企业主的以50岁左右者为多,这些人目前已届花甲。 作为雄心勃勃的创业者,他们中很多人既管理企业,又四处奔波联系业务,但很少考虑自己一旦有不测,企业交由谁来管理。 法律界认为,业主未留遗嘱或生前未确定继承人,其死后在享有同等继承权的数人中可能引发矛盾;此外,如果享有继承权的子女是未成年人,则其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势必影响企业发展。 业内人士说,作为一名有远见的企业家,在到达一定年龄后预先培养好接班人,并提前办理有关股权转让或遗嘱公证,不失为明智之举。但要注意的是,不能将股权或继承权留给不具备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任职资格的人,譬如刚出生的婴儿。(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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