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暴力致离异索赔 她在离婚四小时后起诉前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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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8日15: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8日电据重庆晚报报道,右手缠着纱布的重庆渝北区鲁敏女士15日匆匆赶到法院,起诉和自己离婚 仅4个小时的前夫,请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费。 当天上午,刚刚拿到终审离婚判决的鲁敏说,她经人介绍和20岁的周某恋爱,于1985年结婚。然而,双方经常 为生活琐事争吵,有时候甚至大打出手。今年5月,鲁敏向渝北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7月,渝北区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周不 服上诉,市一中院二审维持原 “几年前,前夫经常对我施暴,有一次甚至拿着铁锅铲扎我头部。”鲁敏向记者出示两份因为外伤住院的诊断书。她 介绍,从开始跟前夫打离婚官司时,她就不敢回家,因为她惧怕前夫的拳头,只好住在亲戚家。她说,前几天前夫还找到她, 把她打伤。 律师认为:按照《民法通则》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遭遇婚内暴力后,可以在离婚后提起赔偿请求;如果 情节严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状。因此,鲁敏的索赔请求正当合法。(陈能雄、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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