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物工作者呼吁立法解决古建筑产权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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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9日10:50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郝丽萍)“只要一刮风下雨,我们就担心那些年久失修的古建筑会倒塌。平时也担心那些乱拉乱搭电线会将古建筑付之一炬。深圳应制定法规,增加投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在昨日召开的深圳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上,这是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者的一番肺腑之言。 深圳文物保护部门高级工程师赖德劭介绍说,深圳东部有着608年历史的国家级重点文 客家民俗博物馆有关人士指出,随着龙岗镇新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将大量拆除旧民宅,给客家古民俗建筑群落的保护带来一定困难。如何规划保护具有整体效应的客家民俗旅游片区,成为当前亟待协调解决的问题。 深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周英指出,我市文物保护面临的关键问题,是相关部门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缺乏统一认识和重视。深圳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多则150万元,少则70万元。然而,仅鹤湖新居今年便需拨款80万元维护。因此,大多数古建筑的维护工作难以顾及。 周英指出,文物保护另一尴尬处境是,大多数古建筑产权属于当地农民,这是造成古建筑管理难的一个主要原因。专家们建议:深圳必须依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必须加大文物保护的财政投入,解决古建筑物的隶属权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可借鉴丽江古城和同里水乡的管理和运作模式,让房主成为文物保护的受益人和参与者,实行活水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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