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调书有了法律效力 法院断案可直接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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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9日11:18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通讯员王继明记者余皓) 昨日召开的武汉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凡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经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 据了解,过去的民调工作大多属道德范畴,调解协议只有约束力,没有法律效力。新规定强调,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只要是依法调解的,证据充分,不需再取证,可以直接按调解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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