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严禁销售食人鲳 有人认为仍可用于科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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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0日00:22 北京娱乐信报 | ||
日前,北京市农业局和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发出紧急通知,严禁食人鲳在市场上出售,同时现有的食人鲳要全部销毁。 现有食人鲳必须全销毁 12月17日,市渔政监督站召集12家观赏鱼市场和海洋游乐场等单位到场,听取情况。 昨天,记者又进一步向市渔政监督部门核实,由于他们发现有些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食人鲳,为保护渔业生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市渔政监督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12家相关单位必须销毁“食人鲳”。 同时,市渔政监督站办公室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按照有关渔业法,他们限令这些单位和个人要在本月24日之前将其全部销毁,25日以后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一旦发现,将处以5万元罚款。” 有人提出不同意见 自市农业局渔政监督部门的通知下发后,一些拥有食人鲳的单位和个人对此意见不一,有的赞成销毁,有的则表示,“我们养食人鲳是出于科普教育的目的,不能一棍子打死”。 海淀区某市场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要按有关部门的通知,把这些鱼销毁。记者发现,持有这种意见的观赏鱼市场为数不少。但是,有的海洋游乐场却提出了反对意见。“我们并不同意销毁”,来自某海洋游乐场的负责人向记者说:“我们这里养的食人鲳是从科普的角度向游客宣传,这与观赏鱼市场养着来卖有根本的区别。” 市场未见食人鲳踪迹 那么现在是否还有食人鲳在市场上销售呢?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官园鱼市。“谁还敢卖这种鱼,最高罚款要5万元呢。”几乎每位被询问的店主都这样回答记者。 一名女店员告诉记者:“农业局已经有人来检查过鱼市了,我们还在同意不出售食人鲳的合同上签了字。”她还将农业局的通知拿出给记者看,记者看到同被禁止出售的鱼类还有另一种“水中狼族”——狗鱼。她还说,由于食人鲳会对北京河流鱼系的生态平衡造成威胁,所以“我们还是比较支持渔政监督部门的做法。” 而另一位女店主却对记者抱怨道:“现在媒体上说得太厉害,这混淆了淡水食人鲳和海水食人鲳的区别,淡水食人鲳并不像媒体上所说的那样凶猛,市场上出售的都是淡水食人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前食人鲳每对只卖10多元,但并不畅销,狗鱼更不好卖。在观赏鱼市场采访时,有养鱼爱好者向记者询问,个人家里还养着的食人鲳是不是也要销毁呢?为此,他也表示,食人鲳到底有什么害处,自己不太清楚,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明确的答复。(信报记者朱伟东 钟华) 相关新闻:广东查获600多条“食人鱼” 广东省和广州市渔政执法部门日前联合行动,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食人鱼”展开清剿行动,目前已查获“食人鱼”600多条。 据广东渔政部门介绍,18日,联合行动小组在广州市芳村区广州珍稀观赏鱼养殖场的一家水族馆里发现了几十条“食人鱼”,并经广东省海洋渔业局现场鉴定。不久,执法小组又在广州市芳村区花鸟鱼虫市场的3个店铺检查到了“食人鱼”。据统计,18日一天全省共查获600多条“食人鱼”。 这些“食人鱼”将暂时存放,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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