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要求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婚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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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0日15:37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洁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婚前医学检查,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严禁未取得合法证件的机构和个人从事婚检工作。这是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在关于某县违法违规开展“婚前健康检查”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时提出的要求。 这份通报说,近年来,少数偏远乡镇违法违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规范称呼为“ 通报说:目前我省婚检工作,一方面婚检率不高,另一方面存在婚检不规范问题。各地要对此进行认真清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加以解决。各级民政、卫生和计生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把婚检的准入关、从业资质关,严禁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婚检项目)的机构和个人从事婚检工作;已经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有从业资格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婚检项目,严格收费标准,严禁违法违规操作。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监督检查职责,及时纠正婚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按照《湖北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规定》的要求,查验合法婚检机构出具的婚检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严禁以其它任何形式的书面证明代替婚检证明,严禁搭车收费。计生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省政府令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关于“七个不准”的规定,严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审批关,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 通报强调,今后,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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