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卤莽处理矛盾 诈称对方死亡让火葬厂接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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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3日01:24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莫言,记者世鹏) 杨、李两人在合伙搞运输期间双方产生些矛盾,杨某却向火葬厂打电话称李某死亡,让火葬厂来车接尸。李某通过派出所查出真相后,将杨某告上法院,从而引发了一场全国罕见的荒唐闹剧。昨日记者从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获悉,受害人李某获赔精神损失1万元。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例活人被接“尸”引发诉讼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奇案。 今年72岁的李某与杨某曾经合伙搞运输,后因种种原因产生矛盾而散伙。去年4月19日晚5时许,杨某用手机向南票火葬厂打电话,冒充李某之子,声称其父亲病故,让次日来车接尸。次日早晨6时许,火葬厂到李某家接尸才知道李某没有死。李某对此事十分气愤,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过警方侦查是杨某所为,并对其罚款200元。为此,李某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赔礼道歉,挽回不良影响,并赔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杨某捏造原告李某死亡,并向火葬厂联系出车接尸,严重损害了李某的名誉,极大伤害了原告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侵害了原告名誉权,被告杨某应承担民事责任。据此,为了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遂依照有关法律一审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李某写出书面致歉书,并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共计人民币970元,由被告杨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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