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军官被打产下7月婴追踪:女军官索赔7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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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05:36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黄珊) 本报曾于今年1月2日报道的“女军官被打产下7月婴”一事又有了新进展——面对经诊断患下包括脑瘫等10项重症的病儿和不适宜再生育的病情,女军官韩冰决定用法律手段向肇事方满某讨回公道。昨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角纷争酿大祸 2001年11月26日6时半左右,黎青与身怀六甲的妻子韩冰因不满邻居满某、王某夫妇的两部摩托车在家门前呈“八”字形摆放阻路,发生争执。盛怒之下,两个男人动手但由邻居劝架回家。可是不久满妻王某又到黎青家门挑衅,第二次推搡中韩冰被满某双手推肩并重拳击打腹部。 当晚,韩冰腹痛难忍,送到医院经B超证实被击处有一出血点,医院诊断为胎盘早剥,母婴二人生命极度危险。3天后,韩冰剖腹产下一个1.3公斤女婴(被诊断为极低出生体重儿),在保温箱内抢救达4个多月,经专家会诊患有脑瘫、听力障碍、眼底发育不全等10项重症,治疗至今,费用已达20多万元。韩冰夫妇告诉记者,为给孩子治病,他们已经负债数十万元,现在一家已靠借钱度日。更让人难过的是,因为受伤后胎盘剥离1/3,韩冰已经不宜再怀孕。 原告认为,满某重击孕妇造成韩冰母女身心遭受严重伤害。据此,原告韩冰母女向被告满某索赔包括治疗费、医药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内的金额共计近79万元。 法庭辩论各执一词 庭上,原告律师列举12项证据,认为足以证明确因满某重击韩冰腹部的行为导致其早产,并致婴孩胎盘早剥引发10项重症。又由于被告行为不仅导致韩冰母女人身遭受损害,后患无穷;还对她们母女一生造成巨大精神创伤。因此,他们在人身损害赔偿金之外提出了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请。 然而被告却矢口否认自己曾动手打人,被告律师也列举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否认原告提交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可信度。并提出,原告本人对纠纷的挑起有不可推卸的主观过错责任;双方争吵与原告母女的损害结果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此外,满某在事件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因此,被告拒绝承担原告提出的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文中韩冰等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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