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嫌受贿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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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06: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深圳十二月二十三日电(张国栋郭卫群付卓)原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恭元涉嫌受贿近二百五十万元人 民币及八百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今日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马恭元在担任深圳市市政工程公司(天健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从 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近二百五十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恭元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数额 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在境外拥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其行 为又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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