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转账支票骗取巨额资金 三名诈骗犯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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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07: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利明等三人票据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三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利明原是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的会计科长。法院查实,1999年春节前后,他和社会无业人员苗平、宋中俊等人预谋,先向王利明工作的建行建设路支行引储资金,再用伪造的转账支票转出。其中,王利明利用他会计科长的身份,负责提供储户印鉴复印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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