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近千进城农民“非转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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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13:15 扬子晚报 | ||
我省从1997年开始实行了有步骤、有重点的户籍制度改革。近两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更使每年都有上 百万农村居民落户城镇。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城市户改已全面实施;实施户改的农村建制镇(含县级市城区和县城镇)达 1023个,改革覆盖面超过90%。前不久,我省进一步放宽了外来投资者、购买商品房和专门技术人员户口迁入条件限制 ,以及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条件限制,“农转非”户口的审批权也由市公安局下放给了县级公安机关。 同时,我省一些省辖市还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户籍政策。南京市将购买商品房落户放宽到购买二手房落户,优秀和紧缺 人才可先落户、后就业。淮安、泰州、盐城等市将城市引进人才标准放宽到被聘用的中专以上或有初级以上职称人员,并规定 外来人员在城市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以在城市落户。徐州、淮安、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等市基本取消了城市居民家 属投靠的条件限制。 来自省有关部门的材料表明,全省通过户改,至少有394.5万人落户小城镇,29.8万人落户城市。但在大量 农民进城的同时,我省不少地方特别是苏南地区,已开始出现怀揣城镇户口的居民要求向农村“回流”。 据分析,随着依附于非农业户口上的许多优惠待遇的逐步取消,小城镇在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的优势已不再明显 ;另外农村在建房等方面仍享有一定实惠,这些都成为少数已经“农转非”的居民重新要求“非农转”的主要原因。(顾新东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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