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墙归属起争议惊动总理 十年纠纷今日终裁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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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4日16:06 四川新闻网 | ||
四川新闻网首页12月24日讯 这本是一桩极其平常的邻里纠纷案。游仙区柏林镇王国淑和白宜芳两家为一堵士墙的归属问题,十年奔走于各管理部门之间,究竟是自墙?还是共墙?一时间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甚至惊动了国务院朱镕基总理。12月10日,游仙区法院对这起旷日持久的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被告所争议的房屋北方之墙体属于原告王国淑自墙。至此,一堵价值不过几十元的土墙归属问题终于敲定。 1942年,原告王国淑之爱人白长玉买地自修土墙瓦房,一楼一底,特制墙板1.5尺厚,三方土墙一次成形。被告家平房是1954年修建,地基比原告家房高1.5尺。1992年10月,游仙区柏林镇国土所统一为场证居民房屋确权并发放产权证。根据现场勘查,凡双方的檩子在同一墙体就确定为共墙,凡互不相干的墙体就确定为自墙。拿到产权证明书上注明的"一面长14.5米墙与邻居合有的共墙"时,王国淑女婿文星通当场便提出疑问:明明是自家修的墙,怎么却变成了与他人共有的墙?随后,文星通找到国土所要求重新测量办理产权证。国土所接到书面材料后,答应重新核实办理,此后便无下文。 1993年,文星通找到柏林镇政府要求调解。政府出面调解后,认定该墙有11.3米是王国淑家自墙,有3.2米是邻居白宜芳家自墙,邻家当时未同意认定。11月,文星通将邻家告到游仙区法院,后又主动撤诉。这期间,游仙国土城建环保局三次在现场进行勘查后,重新发放四墙自共界申请表。1994年9月9日,游仙区国土局发文,责令收回王国淑、白宜芳的房产证,要求十五日内把原证交回国土局或镇政府,以便及时解决。但邻居白宜芳以该墙就是共墙为由,拒绝上交原证,此事一拖又是五年。 1999年5月,文星通写信给朱容基总理要求得到解决。信件被批复后转至游仙区政府。1999年7月,游仙房管局派员到现场勘查,大量拍照取证后,于次年4月5日发文:两家产生纠纷的墙体确属王国淑家自墙,要求白家在十五日内将产权证交回该局重新办理,(此前王家已上交了产权证)。在究竟是自墙还是共墙这一问题上,两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争议颇大。区政府认为,区房管局对王、白两家房屋墙体纠纷的权属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撤销区房管局关于王、白二家房屋纠纷处理决定,责令房管局十五日内重新作出处理。2001年1月18日,游仙区房管局下发了关于注销王、白两家房屋产权证决定的通知,要求两家向有关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请人民法院裁决,待纠纷解决后再重新登记产权证。 由于管理部门未对这一墙体纠纷案作出妥善的解决,2002年6月13日,原告起诉至游仙区人民法院,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办案法庭查清事实,快审快结,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决。承办法庭按法律规定程序审查证据,几次到现场实地勘查后共组织三次开庭,终于在近日做出了判决。四川新闻网驻绵阳记者 孙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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