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女子吃了“迷魂香”任人摆布?(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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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09:43 金羊网-新快报 | ||
本报记者协助东莞警方破获一起制售“催情药”案 在东莞经商的一位小老板日前向记者报料:前不久他在东莞汽车总站附近偶尔看到一则出售迷魂药的小广告,声称女性服下这种独家配制的“迷魂香”,15分钟后就会兴奋或昏迷,让投药男人顺水推舟占尽便宜。他的生意伙伴中已有人购买,因一时没找到投药对象, 新快报记者保罗 叫卖者声称15分钟后发作 “迷魂香”有两种,一种是兴奋型,透明,100元4毫升;一种是静止型,黄色,120元4毫升。这两种“迷魂香”可放在水里、茶里或酒里,女子服用15分钟后就会发作,特别是静止型的药效更大,而且事后不后悔,就像失去记忆一样。 1、一杯水就迷倒人,真是可怕 2、在陈师傅处发现大量瓶瓶罐罐 3、陈师傅当场就擒 4、这瓶无色无味的液体就是“迷魂香” 记者暗访取得“迷魂香” 12月16日下午,记者随身携带摄录器材找到了东莞汽车总站对面的创业新村市场二楼28号档口。一位身着白衫黑裤的男子正在忙着接电话,记者在门外等了一会才被允许进屋。屋里光线较暗,这名男子坐在摆满瓶瓶罐罐的桌子旁问:“找我陈师傅干嘛?”记者佯称是酒店员工,要买“迷魂香”。 说话间,从楼上下来一个时髦女郎,门外也进来了一个穿黑西装的高个男子。据陈介绍,他配制的“迷魂香”有两种,一种是兴奋型,透明,100元4毫升;一种是静止型,黄色,120元4毫升。这两种“迷魂香”可放在水里、茶里或酒里,女子服用15分钟后就想与人做爱,特别是静止型的药效更大,而且事后不后悔,就像失去记忆一样。 记者提出要看货,陈声称他的“迷魂香”内含重金属成分,长期服用对身体有害,为了避免被有关部门查出,档口都不放货,决定购买才能看货。为了取得证据,记者交了100元“购货款”,陈收取后让记者在屋里等着,即和那对男女去取货。 记者趁机将这个存放有化学试剂的小屋拍摄下来,然后上到二楼卧室,发现墙上竟然挂着防毒面具!半小时后,陈拿来一瓶眼药水般的透明液体交给记者,称这就是兴奋型的“迷魂香”,并且拍着胸脯保证绝对货真价实。 “迷魂香”送东莞警方检验 记者离开档口后立即到附近的城南派出所报警。不料当值警察一听说是“迷魂香”,便称已有很多群众报警,而且那个姓陈的已被抓过一次了。由于陈一口咬定只是教人做洗衣粉,警方苦于没有证据,只好将他放了。 记者查阅了城南派出所对陈的询问笔录后得知,陈名叫陈学勇,江西省余干县洪家咀乡左桥村二组人,初中文化,喜欢钻研化学,1998年开始从事洗衣粉制作技术培训工作。11月27日,城南派出所民警从其出租屋中搜出了大量“迷魂香”广告,陈称“迷魂香”是用于防蚊虫的特殊香水,有液体和固体两种。配制比例为防腐剂0.001%,柠檬香1%—3%,水10%—20%,茉莉香3%—8%,酒精3%—5%…… 当晚,当值民警将记者暗访取得“迷魂香”一事向上汇报后,立即引起了东莞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领导和城南派出所所长李愿常的重视。城区分局政委张锦波及时赶到城南派出所会见记者,并同当值所长和指导员分析案情。张政委最后决定次日将记者暗访取得的“迷魂香”送东莞市公安局进行化验,有了结果后再作行动。为了不打草惊蛇,记者悄悄跟踪着陈,同时尽量不与其面对面接触。“催情不见效免费包换”12月17日下午,就在记者等待“迷魂香”的化验结果时,突然接到陈的电话:“你昨天买的‘迷魂香’效果怎么样?如果没搞掂我今天重新为你配制一瓶。” 记者佯称“老板用了说没效果”。陈便说道:“看得出来你是我们的大客户,不过第一次打交道,浓度太大怕出事,另外成本也高。你过来,我重新配制了一瓶迷魂香,今天在一个小姐身上做了试验,她服后脸红红的,说受不了———干我们这行的都要作实验嘛。” 记者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城南派出所李所长反映。李出于安全考虑不让记者前往。十分钟后,当陈再次催记者去取“无效免费配送”的“迷魂香”时,记者遵照李所长的吩咐表示三天后再去取货。 记者孤身取货再送警方检验12月20日下午,东莞市公安局对陈的“迷魂香”仍在做化验。为了不让陈生疑,记者如约来到其租住的创业新村市场出租屋楼下。为安全起见,记者答应再付100元买一瓶“静止型迷魂香”,但陈要配送一瓶“兴奋型迷魂香”———这样就能拿到两种“迷魂香”,以便配合东莞警方送到广东省公安厅去化验。不料陈死活不肯送货下来,最后记者只能孤身进入其出租屋。 记者进去时发现第一次取货时遇见的那对男女也在,陈收钱后即和那名男子去取货。十分钟后,陈和那名男子慌慌张张地跑回来,指着屋子里的一对摄像机探头厉声对记者说:“我这里装有摄像机探头,你每次来的一举一动我都录下来了。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你每次打电话我都有来电显示。你的手机是广州的,你的座机号码我看着也眼熟。我明确告诉你,我配的药毒性很大,你要慎用,你出了事我不负责,我不管你是干什么的,记住,我有你的录像!” 说完,陈递给记者一瓶“静止型迷魂香”和一瓶“兴奋型迷魂香”。陈还让记者随他到阁楼看一下,记者婉拒并迅速离开。 警方端掉配制“迷魂香”窝点12月23日,就在记者将再次暗访取得的两种“迷魂香”送去省公安厅检验时,东莞市公安局的检验结果出来了。报告书显示,“‘兴奋型迷魂香’未检验出常见安眠药成分”。 当日下午6时,根据上级指示,城南派出所所长李愿常带领五名民警和记者直抵陈的档口,结果发现下午还在“营业”的档口已漆黑一片。民警打开电源检查摄像机探头,发现探头也没了。这时李所长获悉陈就住在档口左边的7楼,遂带领3名民警直奔7楼,另外两名民警则留在档口布控。 在7楼内一间开着门亮着灯的出租屋内,记者一眼认出坐在沙发上的时髦女子,原来她是陈的女友。该女子望着面前从天而降的民警,一下愣在了那里。李所长迅速冲进厨房,将正在洗米做饭的陈抓获。随后,民警在陈的房间内搜出数十瓶化学试剂和防腐剂,还有几十包成品洗衣粉。李所长当即对这批可疑化学试剂予以封存。 当记者问陈摄像机探头哪去了时,已被民警控制住的陈竟恶狠狠地说:“我已移交给朋友了!”陈随后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不过这次陈再也赖不成了,因为记者暗访时已将其出售“迷魂香”的全过程都拍摄了下来,这些资料为警方提供了有力证据。 “迷魂香”案涉及法律问题 据李所长介绍,在他十多年的办案实践中,用所谓迷魂药作案的并不多,而此次惊动东莞市公安局的“迷魂香”案涉及以下法律问题:其出售的“迷魂香”是否对人体有害?是否具有催情或麻醉功能?陈是否构成诈骗?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调查。李所长希望送检“迷魂香”的报告能及时提供给他们,以便依法处理该案。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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