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身份证欠费5千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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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11: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张学勇)叶女士丢失了7年的身份证又“复活”了,这可没给她带来什么好运。昨日,她到本报委屈地说:“为此,我莫名其妙背上5700 多元债务。”成都市民叶女士说,其身份证于1995 年9月不慎遗失,她随后在报上登了遗失启事并在单位开具证明,后又在府青路派出所补办了身份证。谁知丢失的身份证竟被人捡到,并用它在下同仁路XX号申请安装了一部号码为862646 XX 的座机。从1999 年7月到2000 年6月,该座机共欠费5795.54 元。 今年11月底,电信局将催费通知寄给叶女士。叶说,按照电信局的规定,只要超过3个月不交话费就应停机,她认为责任应在电信局。电信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座机用了1年才停机与几年前欠费用户不多有关,迟迟未停机是为维护用户利益;在办理开机业务时,只要来人所持身份证是真的即可办理,对身份证是否已登报挂失,他们也不可能查得过来。 律师说法成都中法律师事务所何佳林认为,叶女士只要能找出登报挂失材料和派出所重新补办身份证的证明,她就不必对此担责。就此事而言,电信局在办理电话开机手续时,存在对身份证真实性审查不严的过错,但电信局可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捡拾且用叶身份证开机的人讨债,因其有诈骗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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