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媳法庭争夺孩子监护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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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15:07 云南日报 | ||
出于对孩子的爱护,儿媳、公公闹得很不愉快,最终,儿媳竟将60多岁的老公公推上法庭,其目的就是为了争夺孩子的监护权。日前,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家庭纠纷案后,并依法判处公公李某将孙子交由儿媳聂某监护。 本案中儿媳聂某来自云南镇雄,几年前来昆打工并嫁人。她与丈夫感情颇好,婚后她很快便怀孕了。可在1998年,其丈夫不幸离开人世,当时儿子小龙(化名)还没有出生。后 谈起官司,作为被告的公公李某显得很无奈。他说:“当我接到法院的传票时,感到很吃惊!没想到自己60多了还被推上法庭。”他说在1998年,他的大儿子意外身亡。儿子死后不到3个月,孙子小龙就出生了,李家的人都把他当宝贝。孩子还不到1岁,儿媳就嚷着要回娘家。可她回家一段时间后,就打来电话说孩子生病了,他马上给她寄钱去,钱还没到,她就带着孩子上昆明来了。“我们告诉她,孩子她带我们不反对,但她现在有困难,生活不稳定,孩子让她带我们不放心。”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聂某与小龙是母子关系,在小龙父亲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原告聂某是小龙的法定监护人。现被告转移孩子,致使小龙脱离原告监护的行为,已侵害了原告对小龙的监护权。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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