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幅修改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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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6日20: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2月26日电(记者陈琪)沿海重点侨乡省份之一的江苏省新近对已施行10年的《江苏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作出大幅度的修改,以适应新时期保护归侨、侨眷权益之需。据江苏省侨务办公室副 主任丛建国介绍,原《实施办法》共有31条,此次修订删去5条,增加2条,新增加内容的涉及11条,其余条款也大都作 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丛建国说,《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颁布施行10年来,有力保护了 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据介绍,此次江苏省新修订的法规增加了保护归侨、侨眷社会保障权益的内容;重点增加了保护归侨、侨眷在对外交 往和出境定居中相关权益的规定;增加了保护归侨、侨眷境外亲友祖坟的规定;增加了查处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程序中的 法律援助规定和侨联组织应对归侨、侨眷被侵害人给予支持和帮助的规定。 新法规还特别明确了外籍华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江苏居住的眷属参照该《实施办法》的规定。江苏省是 中国沿海重点侨乡省份之一。祖籍江苏的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约有60万人,江苏省内的归侨、侨眷也约有60万人。最近20 多年来,在江苏外经贸事业发展和引进国外智力等方面,海外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或亲身参与,或牵线搭桥,发挥了积极 作用。仅在教育、文化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方面,江苏目前接受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无偿捐助的款物累计已达10多亿元人 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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