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火灾事故遭殴打 合法采访权应受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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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7日10:59 北京娱乐信报 | ||
![]() 昨天下午3时许,本报记者钟华通过读者热线得知玉泉路小土豆面馆发生煤气管道爆炸事件,遂火速赶到现场,得知六名受伤员工已被送到304医院诊治。下午4时许,记者赶到医院进行采访,谁料在采访过程中遭到“小土豆”员工的野蛮殴打。这是本报创刊两年多来第一次出现记者被打事件,但在整个新闻行业中,类似的事件已有多起。 记者:我被打了十多分钟 钟华是本报机动记者部的记者,事件发生后他没有去医院诊治,坚持回到报社发稿,直至昨晚10时许才前往北京市急救中心就诊。 钟华讲述了事件发生的全部过程:我在304医院皮肤科门诊处看到消防人员正在询问“小土豆”员工,便坐在他们的对面倾听谈话。这时坐在消防人员身旁的另一位“小土豆”员工怀疑我的身份,便走过来对我说:“我有点事,你跟我出来一下。”随后他不容我分辩就大喊:“你偷我钱包,抓小偷!”并用右手抓住我的衣领,将我往外拖。他先后顶住我的下颚,多次打到我的肩膀等处,并将我拉到门诊处门口对保安说:“他是小偷,偷我钱包,将他抓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我数次试图表明身份,并大喊:“我是报社的!我是记者!”但无人理睬。他在另外两个人的帮助下把我往外拽,并先后在医院大门口及总值班室等地对我拳打脚踢。十多分钟后,警察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理此事。在此过程中,“小土豆”的那个员工在医院总值班室,当着医院工作人员的面抢夺我的相机、手机,甚至在前往派出所途中当着警察的面抢我的手机。 警方:记者偷窃说法不成立 恩济庄派出所的民警经过调查得知,污蔑本报记者钟华偷窃的人叫李继峰,自称是“小土豆”餐厅的副总经理。警方经过反复调查认定,李继峰并没有丢失任何东西,他指控钟华偷窃的说法毫无实据,根本不能成立;而李继峰对殴打钟华的事实矢口否认。但是,就在偷窃说法不成立的情况下,李继峰对本报提出的书面赔礼道歉、承担医疗费用和名誉赔偿的要求拒不接受,而且态度极其蛮横。 目击者:打得挺吓人的 在警方取证后不久,一位正在现场采访的其他报社记者目击了事件过程,他向记者描述:“在医院,我隔着玻璃看见钟华被保安抓了起来。我冲过去看见保安一边抓住钟华,一边拨电话。而后穿着皮夹克的男子说:‘他的手伸到我口袋里去了。’我想他肯定是‘小土豆’的人。后来,我追到外面时看到有两个人噼里啪啦打钟华的头,打得挺吓人的,钟华回头看我,我马上给110打电话了。刚拨完110,那个穿皮夹克的男子就走过来对我进行威胁。” “小土豆”:不知打人事件 昨晚7时,记者与“小土豆”餐饮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区负责人文为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得知北京分店发生爆炸一事后,他正从沈阳开车赶往北京处理此事。 至于分店员工是否和本报记者发生纠纷一事,文为很惊讶地说:“不知道呀,一般来说,只要记者亮出证件进行正常采访,是不会发生纠纷的。如果记者采访时没有亮出证件,工作人员在保护现场时难免会由于一些误会而发生冲突。”文为并向记者肯定地表示:“如果记者在出示了记者证的前提下,还出现被员工打伤的情况,我们一定会对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记协:合法采访权应受保护 报社已经为全体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其中包括工伤理赔。但由于钟华刚刚调入报社,在事件发生后,报社当即决定今天为钟华单独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手续。 北京市记协主要负责人获悉本报记者在正常采访时无端被打的事件之后,表示了高度的关注,并代表市记协和全市新闻工作者对被打记者表示了亲切的慰问,同时对打人者表示了严正谴责。这位负责人说:“近年尤其今年以来,阻挠妨碍新闻工作者正常采访,甚至对记者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伤害的事件在本市乃至全国屡有发生,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是社会公众知情权所赋予的。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他们的合法采访活动理应受到保护。市记协对此事件的进一步发展还将继续予以关注。”信报记者钟华 孔琳 赵源 张伟娜 记者被打事件不完全备忘 2001年10月,《重庆商报》女记者罗侠因拒绝为一伙陌生男子陪酒而遭到暴打。 2001年11月,《内蒙古晨报》记者李爱平在采访时,被某派出所警察当成嫌疑犯而强行拘捕近三个小时,并被打得血流不止。 2001年11月,《四川质量报》记者采访时,遭到某服装店老板及其同伙的围攻和殴打,以致重伤住院。 2002年3月24日,《京华时报》女记者李倩及摄影记者杨威在石榴园小区采访时,被物业人员野蛮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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