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建设“红塔广场” 65万诓骗到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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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7日13:19 扬子晚报 | ||
39岁的张芸,原系南京宝君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于经营不善,张芸便想到了骗,并将自己 包装成“大富婆”派头。1999年3月,张芸对外谎称将从“红塔山集团”引进巨资,在玄武区估衣廊小区开发建设“红塔 广场”,并以江苏三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同该小区产权单位南京兴鸣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建设“红塔广场” 的有关配套工程,给江苏省苏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程部承建为由,同该工程部签订了施工协议书。之后,张芸骗取该工 程部共计650000元。(李自庆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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