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女硕士被害案一审终结 被告报复杀人获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30日09: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30日电据辽沈晚报报道,大连女硕士被害案一审终结,被告单文生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7854元。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7月15日,被告人单文生因被害人的姐姐与其解除恋爱关系而怀恨 在心,遂起报复之心,用其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将邹蕴怡刺死。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罪。 庭上,单文生的代理人不同意单文生犯故意杀人罪的说法,而强调是故意伤害罪。单文生在庭上也表示去邹家并不想 杀人,而是想自杀,情急之下,才出刀杀人。但这一说法被检察机关予以驳回。 至于单文生为什么杀害与自己无关的邹蕴怡,他的说法是没看清楚是谁,就出刀了。破获此案的瓦房店警方则认为, 很可能因为邹蕴怡是邹家比较重要的人物,也比较有发展前途。只有杀死她,才会给蕴怡的姐姐及其全家带来最大的伤害,但 这一说法并没有被证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单文生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被告因其犯罪行为给原告赞成 的直接必要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故作出如上判决。(李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