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省人大代表被砍伤 嫌犯被依法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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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1日00:42 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百平) 因对村委会发工钱时扣除其欠款不满,竟然持刀将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砍伤。昨天上午,故意伤害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郑怀亮,在未央区和平村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1971年10月出生的郑怀亮,家住未央区三桥镇和平村东五巷34号,家里盖房时曾借村委会500元现金一直未还。2002年夏季,他给村上拉土,共挣得工钱520元。2002年12月12日 白家里有八旬老母,怕老人受惊,白说有啥事咱到外边说。就在往出走的过程中,郑怀亮从怀里掏出菜刀,对着白世峰的头部、背部就砍,当时血洒街道。阿房宫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很快将准备外逃的郑怀亮抓获,郑怀亮对以上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法医鉴定,白的左额可见一长约9厘米砍裂伤,伤口深及颅骨。三处小动脉喷射状出血。 这一伤害人大代表案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政法机关抓紧办案,严惩凶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公安未央分局阿房宫派出所在短短的10多天时间里,很快完成了案件的侦查取证,并报请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对郑怀亮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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