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弑母犯因比报案提前一分钟自首获轻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1日12:39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1月1日电 台湾消息:台湾高等法院昨天对桃园县吕绍衍弑母一案进行宣判,因吕绍衍自首时比他父亲报案时提早一分钟,因此合议庭认定被告吕绍衍自首时间符合自首要件,判处被告吕绍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几个月前发生的吕绍衍弑母案,曾轰动一时。嫌犯吕绍衍犯罪后心生悔意,自行向警方自首。虽然吕绍衍的父亲吕学士也向警方报案,但因吕绍衍自首的时间比他父亲报案的时 这一判决引起吕学士的不满。他雇请律师,要求法院将吕绍衍判处死刑,可能要向台湾“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吴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