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不制热 消费者家电城门口当众砸空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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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2日10:1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诸如砸大奔、砸空调的事情早已在全国各地发生过,温和的成都人或许以前从未想到过类似事情也会发生在自己身边。昨日,成都营门口某家电城门口就发生了一起怒砸“问题空调”的事情。 消费者 空调不制热 昨日上午10时左右,成都营门口某家电城正在搞元旦促销活动时,突然一名男子用三轮车运来一台贴满“质量问题”字样的柜式空调,并一把将柜机当众掀翻在地,柜机外壳全部散落在地上,此举立即将正在观看表演秀的观众全部吸引过来,促销活动也因此草草收场。 据当众砸空调的消费者鲁亚平介绍,他去年3月17日在营门口某家电城买了一台柜式空调,11月,气温开始下降,他在使用制热系统时发现空调只能升高到17℃,而在产品说明书上却标明该空调在制热下至少可达到24℃。为此,他专门拨打了该品牌成都分公司的电话,请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但该品牌的维修人员每次来后,都称空调是正常的,没什么问题。前天,他再次请来该产品的维修人员检查空调,但该维修人员还是称空调是好的,他于是选择了将“问题”空调运到商场外,并当众将其砸烂。 空调商 检修属正常 鲁亚平当众砸空调后,该品牌成都地区的经理和售后服务部负责人在得知消息后先后赶到现场。双方沟通后,该品牌成都片区经理董承贵代表公司承诺马上对机器进行检查,如果产品的确存在质量问题,他们将兑现鲁提出的退机或换机要求。昨日下午,该产品成都销售部负责人严某告诉记者,公司维修人员已对空调作了全面检查,一切正常,造成鲁的空调制热困难的根本原因是他家空间太大,空调功率不够。对于鲁上午在家电城所采取的过激行为,他们表示可以谅解,并称是“意外”。 各界 方式不可取 商场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商场有责任,他们绝不推诿;鲁的行为的确给商场带来了一定影响,但他们对消费者的行为表示理解和谅解。现场购买家电的伍先生认为,鲁没必要采取这种过激方式来维权,我们的国家法制越来越健全,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来协调解决。成都市中法律师事务所何佳林说,消费者产品遇到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经销商或产品生产商,或者与有关行政部门联系,鲁的过激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商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已经超出了消费者维权的范围。实习记者张学勇 □相关链接 怒砸空调损害商品声誉 今年3月至5月间,在南京、上海两地街头相继发生消费者因质量问题索赔不成而怒砸“双菱”空调的事件。上海警方经过侦查,这起所谓“维权”行动其实是一次以毁坏企业声誉为要挟手段,有预谋地向空调厂商实施的敲诈案件。涉案4人已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据悉,这是国内破获的首例损害商品声誉案,也是我国1997 年修改刑法以来,新设立的损害商品声誉罪首次被启用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根据新《刑法》规定,故意在公众场合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视情节轻重,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编后 近年来,砸大奔、砸冰箱等事件的发生,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了,但法律意识仍较淡薄。这种当街砸商品的“暴力维权”行为,无非是想借此引起传媒的兴趣,通过大量的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问题是,如果种种不公、侵权事件和问题都寄希望于通过极端行为以吸引传媒的力量来解决,这不仅说明社会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出了问题,而且一旦这种极端行为广泛化,演变成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打击对手的法术,那就使其走向了更极端的方向,即企业或商品声誉被侵犯。双菱空调被砸案件的意义在于,它将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声誉问题摆到了社会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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