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施行公园条例 伤害动物者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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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2日10:3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日电《北京市公园条例》开始从2003年的第一天开始实施。按照该条例规定,伤害动物者可能要负 刑事责任。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市公园条例》规定:翻越围墙、栏杆、绿篱,在禁烟区吸烟,在非游泳区游泳,在非滑 冰区滑冰,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将被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在公园内营火、烧烤 、捕捉动物和采挖植物的, 北京首支“公园条例”执法队已在昨天正式上岗,报道说,截止发稿时,京城各大公园尚未开出一例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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